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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托拉斯的注目焦點

微軟案背後之愚蠢判例

作者:柯大為、約瑟夫比斯特

美國微軟和美國司法部間對反托拉斯的對峙持續保持新的發展。八月十七號,比爾蓋茲公司放棄採取更多的行動除非聯邦最高法院接受微軟的要求撤銷訴訟。這對微軟來說是個壞消息,因為下一步主要動作就是隨之而來需決定補救措施的負擔。然後在九月六日DOJ宣佈將不解散其公司。更奇怪的是它將撤銷其對微軟非法「綑綁」不同程式的主張。但是其他指控仍然維持不變。顯然地微軟的敵人肯定會促使法院根據微軟對不斷變化的環境之適應能力盡可能施加限制。特別是逐步縮小微軟就個人電腦市場的重要性及以網路為基礎的電腦發展。

微軟推出Windows95已經六年了,作業系統自身與網路瀏覽器配套推出引發了1997年政府首次對微軟提出的反托拉斯訴訟。另一方面,微軟六年來並未為其所謂之不當行為付出任何罰款—當然除非將對抗司法部之花費及負面的宣傳計算進去。當windows 95初次問世時,許多微軟批評家和競爭者作了許多如果沒有新的限制微軟繼續發展其生意而導致不愉快事情的預測。瞭解這些預言是否成真已成為過去式。

採取更長的歷史觀點也是過去的經驗:看看政府早期的反托拉斯冒險經歷,及如何將其與微軟案做比較。結果是非常明顯的---不是只看微軟而是看整個反托拉斯法律。仔細看看政府的反對Standard Oil,美國Aluminum公司以及AT&T的突破性的行為,顯然不是阻止傷害消費者,而是有其他動機---是在於適用其規定背後的激發力量。曲解這些案例是因為他們斷言:如果不施以懲罰、加以摧毀或其他的傷害,微軟將會「阻塞整個網路」或暗中破壞整個電腦業。

接下來就是一連串可被稱之為反托拉斯之焦點事例及歷史的教訓如何被誤用到微軟案的分析。

油品標準
1906年到1911年,反托拉斯當局起訴Standard Oil。這個案例最後是約翰D洛克菲勒的公司被強行拆為幾個小的商業告終。微軟一戰常常被拿來和Standard Oil一案相比較。這種類推是適當的,儘管企圖不盡相同。

正如微軟一般,Standard Oil的作為被辱罵,而其他公司相同的做法卻被認為是合法的。因為standard Oil 客戶量太過龐大,鐵路公司給它特殊的折扣來換取能使鐵路能有效運用他們自己的專線及鐵路車的計畫裝運。Standard Oil的競爭者們強烈抗議鐵路公司對其他油品公司嚴守秘密僅給Standard Oil這樣的折扣(稱之為「回扣」)。

也像微軟一樣,standard Oil也許傷害了它的競爭者,但它幫助了消費者。洛克斐勒的化學家從油中開發研究出三百種不同的副產品,創造出遠比其他公司同行更有效的生產及銷售模式,這樣使其價格比他們的低,產品大部份售出。

Standard Oil在煤油價格為30分一加侖的時候開始做的,到1897年洛克斐勒的科學家和管理階層把價格降到一加侖6分以下的時候,許多競爭力不足的公司紛紛破產---包括那些經營次級油,危險品等使產品需求量大大下降的公司。Standard Oil 在石油上做法是同樣的。它在僅十年內(1880-1890)與洛克斐勒的合併使得石油價格下降了61%而產量卻增長了393%,它最終把紐澤西的Standard Oil建成一個由董事會領導之由18個公司組成的團體。利用具有傳奇般效率的資源,向工廠引進許多節省勞動力的設備,與銷售模式上點面相應。而洛克斐勒付給員工的工資遠高於市場水準,因為其相信高工資及好的工作環境以避免罷工並鼓勵員工忠於企業體以長遠的觀點來看是省錢的。在洛克斐勒通過降低價格提高品質徹底革新油品之前,鯨油及蠟燭的高價格及供應為有限的,使得除了富人以外其他人在夜晚之後都不能工作甚至進行娛樂活動。感謝Standard Oil,使得一般家庭可以僅用每小時一分錢就能有夜間照明,同時也拯救了鯨。

聯邦政府1906年對Standard Oil提出訴訟,訴其違反謝爾曼反托拉斯法令。1909年公司被告有罪,1911年經最高法院確認。法院裁決Standard Oil明顯「排他」。事實證明,諷刺的是,其所進行的為一連串的合併,徵收及商業結盟。沒有人帶來傷害消費者的證據,政府從未對其所聲稱之非法意圖出示standard的任何違法具體行動。

裁決後數十年來,經濟學家,法學者認為standard oil一案是標準的「價格掠殺」-壟斷者企圖降低價格以排除其他競爭者,然後再抬高價格。事實上,由於剛進入作業系統,瀏覽器及應用軟體市場的威脅下使得微軟並沒有行使其所謂的壟斷權力。新的競爭因素使得standard oil 沒有抬高價格也是一樣的。聯邦地方法院及美國最高法院都發現Standard Oil的行為並沒有使得油價比採取其他行為所導致的價格更高。如果微軟是個壟斷者(這一點對任一個想用電腦的人是很重要的),適當的價格應為900美元一份版權。微軟沒有標出那麼高的價格,因為它知道一旦這樣做了,客戶就會湧向linux 或Macintosh,而其他公司就有機會以其所生產之遠低於900美元的產品進入作業系統市場。

微軟和標準油還有一個相似處:技術的變化使得標準油得以斷然地自我淘汰。當然微軟案例本身還沒得到解決,但是我們將會看到,不斷更新的技術同樣正改變著軟體業的市場環境。

油業在堪薩斯洲、奧克拉荷馬州,路易斯安那州,加州特別是德州這些洛克斐勒沒有投資的區域為一開放的領域。所有這些領域都遠離Standard Oil權力所在的俄亥俄州,賓州及紐澤西走廊。而隨著家用照明從煤油燈轉為電能,燃油代替煤和木材作為主要的家庭加熱燃料,國家煤油市場亦隨著衰退。1898年煤油產量占精油及銷售總產量的58%,燃料油占15%。到1914年煤油降到25%,而燃料油卻上升到48%。

洛克斐勒從煤油市場轉換到汽油市場行動遲緩,1911年只占全國油產量的11%。標準油再也沒希望支配新的市場。整個能源業,新技術及新效率正造就一批與以往油業完全不同的新的且更強勁的同行競爭者。那些競爭者遠比洛克斐勒十年前所擊敗的更強大。

部份觀察家指出,標準油被拆成數個小的地區公司後的數年內,小公司的股票價格上升導出這樣一個思維:微軟解體可能會對微軟股票的總價有著同樣正面的影響。這是一個錯誤的解釋,幾乎所有油品公司的股票在那個時期都上漲,不是因為破產的原因,而是因為需求量的上升和技術的突破。解體在油品和油價上沒有任何明顯的影響。

政府反對Standard Oil的勝利在油業產生了長期的影響,但這個論點卻鮮少被看出其與微軟一案類同的人討論。敗訴後六年來,Standard Oil 戲劇性地改變了對華盛頓的態度,從敵對和避免轉移成溫和的相擁。公司長官A.C.貝德福德同時也是戰爭服務委員會的主席。該機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提出動員國家為軍隊提供汽油和柴油供給。戰後聯邦政府控制從未退出,將經濟學家Dominick Armentano所謂之「自由競爭市場的實際教科書」轉變為「過去難以取得的:政府批准的油品協議」。這個轉變留給後人包括給消費者的高價及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的能源危機。最後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撤銷管制規定終於恢復了該行業的部份競爭措施。

標準油一案給了關於競爭,革新及反托拉斯法律一些重要教訓。我們看到了反托拉斯帶給高度革新公司的困難,也目擊了反托拉斯法的含糊,它允許訴訟以所謂的意向為基礎而不是以具體行動為基礎。我們看到了標準油最終怎樣沒能使消費者或投資者受益,而是為產業和政府間勾結鋪路,帶來的許多惡果,「進步黨」的反托拉斯支持者說:他們在鬥爭。

太優秀而不被允許
1937年,美國政府對Aluminum 公司提出告訴,聲稱其超過100項之反托拉斯法違法行為。政府敗訴並再上訴。問題最終在八年後的1945年被裁決。這個案例是值得注意的,因為它說明了一間公司太有效率,對消費者需求反應太快也會受到反托拉斯法律的起訴。

美國Aluminum公司(後來的Alcoa)是從查理斯霍爾於1887年創立的匹茲堡縮版公司發展出來的。查理斯在鋁塊售價高達每磅5美元的時代,發現並發明大量製鋁技術。到反托拉斯訴訟的時候,鋁塊價格降到每磅22分。

Alcoa從一開始就支配這一行業,它不但發明了幾乎所有需要的工具及技術來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鋁的品質而且為新的金屬開發市場扮演主要的角色。許多公司也進入用鋁產品加工及回收再使用鋁製品,卻沒有人試圖與製造原始鋁塊的Alcoa競爭。這不是因為Alcoa限制輸入通路,如電力和鋁礬土這兩項都是法院規定可向任何潛在競爭者大量供應的。直到訴訟當時,Alcoa也沒有拒絕其他人進入它所專有之製造技術:那些專利在1910年到期。Alcoa處於支配優勢是因為如Armenttano所概述的情形「鋁塊或鋁片使用者及最終使用Alcoa之鋁加工成品的消費者,一直以來都享受著Alcoa的卓越服務、優惠價格及豐厚利潤,以致無人能出其右」。

地方法院發現對Alcoa所有之反托拉斯指控都是無辜的,甚至瞭解Alcoa控制了原始鋁塊市場的90%(另外10%是進口)。地方法官Francis G. Caffey陳述謝爾曼法令禁止的行為是指壟斷市場而不是宣佈那些,由於沒有競爭對手而統領市場分額的公司之普通商業行為為不合法的。

法院同意法官Caffey的請求,政府無法出示Alcoa從事反競爭行為及高出常規價格的證據。但是法官知道,寫信向大多數的聯邦上訴法院陳情,堅持Alcoa事實上的壟斷本身就是一個反托拉斯法律的違例。他寫道「Alcoa堅持它從不排除競爭者,但是我們可以想像,沒有比擁有每一個它開創的新機會及面對已經併入大團體的每一個新來者,利用經驗、商業連接及人員精英優勢更有效的排外了」。

有人提到那些把夜裡開快車的司機趕到路邊,呆在小巷中間的警官,這種仔細的行為舉動可能就是被醉酒的司機補償過度的證據。

沒有發現具體違法行為證據,法院很難透過限制Alcoa進行商業行為來調整情勢。在法官認識到其卓越的效率及優質的客戶服務後發覺,解散公司似乎也不太對。相反地,法院做出禁止其向為二戰軍事需要所建,目前正在出售的政府鋁廠出價。那些資產隨後被賣給Reynolds Metal 和 Kaiser Aluminum。

1948年Alcoa和聯邦政府要求紐約聯邦地區法院重新考慮1945年的決定。Alcoa尋求解除定性其普通商業行為有罪的壟斷警示。而政府想通過威逼Alcoa來剝奪它的一些資產。地區法院在1937年的一個不同的法官的帶領下又一次發現政府的訴訟沒有價值。這一次裁決Alcoa並非壟斷者。

真正的壟斷者
除了標準油,最被微軟訴訟提倡者吹捧的案例就是1982年被聯邦法官Harold Greene監查的AT&T的解體,儘管兩個都包含資訊技術,但有重要的區別。

AT&T無疑是個壟斷者,從一開始公司就疏通並贏得反競爭的政府保護。它強調它的市場分額部分是由於政府法律禁止其他公司進入任一部分電話服務市場,如本地或長途服務—甚至賣電話機及可能被連在電話線上的其他設備。「如果有政府控制和調節,那麼就應該有政府保護公司服務於全社會,通過強勁的競爭取得有利可圖的分額」。顯然微軟沒有要求同樣的保護,今天也沒有這樣的保護。

另一個區別:AT&T沒有合併十年前呑併的地方電話操作公司。相反地,微軟通過內部發展一開始就擴大了。因為AT&T擁有資金和遍佈全美國服務消費者的員工,因此它可以相當容易地剝奪它的地方電話公司。這些後來被組成七個“Baby Bells”來供應地方電話服務。微軟超集中的資金及相對少地具體地方人力需求(銷售除外)面對這樣一個法律命令將相當不利。

導致AT&T解體的決議亦將公司從1956年禁止其進入或競爭於非受控制的商業如數據處理之反托拉斯同意判決中解放出來。作為交換條件之下,AT&T自動同意解散。AT&T的解體是在雙方同意下成立,用以解除長期在公共事業模式管制下的部分經濟的一個步驟。相反地,微軟的解體將呈現政府在這部分經濟上大量增加的干預。

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AT&T的解體都遠不及完全的勝利。協議的一部分就是創造一個競爭者在長期市場上自由介紹新技術。隨著AT&T進入電纜、無線及其它數位傳輸領域和全球性之各種商業競爭,這看上去已經相當成功。(當然AT&T並非總能在競爭中成功,如其掙扎中的電纜數據機系統Excite@Home之龐大股份顯示,全年大部分時間都在破產的邊緣搖擺)。

大多數過去的AT&T留下作為被禁止生產電話設備或設計新電話產品的當地Bell公司。這樣做的原理是這樣可以防止這些小Bell用當地電話服務的利潤來資助新的企業體。這種安排反而造成地方電話革新緩慢或使競爭者進入其受控制之市場的壟斷。Lucent,一個從解體中組成的技術公司,本身就被捲入金融及法律麻煩中。

法官Greene對電話公司的監控從1982年持續到1996年,激怒的國會最終解除通過頒佈的法令。在干涉期間,數百個棄權申請-多數為想銷售或為新技術申請許可的地方Bell公司,在法官 Greene的記錄裏擱置平均長達四年。

據說對反托拉斯的要求有時比正規法令來得更高,因為反托拉斯不要政府持續對公司事務的監督。但是AT&T案例呈現反托拉斯法律的執行可以產生許多或更多的干涉。如標準油案及AT&T案揭露了政府長期控制擴展的模式,首先控制價格,避免不健康的競爭,然後支持或反對合併或收購,最終支配是否允許產品及服務革新。

微軟的恐慌
那麼微軟呢?如果攻擊這個公司比部分成功解散AT&T做的更好的話---更不用說對標準油及Alcoa完全不公平的戰爭了---那麼人們很難想訴訟的原理如何能隨著時間而存活。但它並未存活。關於微軟如果不停止,世界將變得如何可怕的強烈警告發出後五年多來,再再證明這些批評者們幾乎每一次都是錯誤的。

在推出Windows 95前一年,微軟宣佈開始其稱為微軟網路MSN的線上服務。MSN的圖示會出現在每一個以windows作為作業系統的電腦螢幕上。這被認為是贏得客戶的巨大優勢。當時,微軟在線上服務的商業市場份額幾乎是零。AOL即刻跑到聯邦政府抱怨微軟計畫是反競爭的。技術記者Steven Levy在週報的一篇文章中警告說因為MSN「有一天美元鈔票將會被”比爾美元”所取代,每一筆線上交易的錢幣都將進入微軟膨脹的金庫」。

在上方的雜誌上,Gary Reback、 Brian Arthur及其他投入的微軟批評家寫道:「很難想像在一個開放的社會裡,這樣一個具有複合資訊資源的公司可以占有資訊傳輸的控制權,以達成對自由社會基礎的威脅。但是這樣的情節將是實際的(或者可以說是可能的)結果」。商業週報也焦慮微軟可能以其作業系統「影響」並支配「角落」市場如網路、家庭軟體和線上服務。簡而言之,它可能會大量控制資訊超級高速公路。後來,一群微軟競爭者---- Netscape, Oracle, Sun, and MCI催促政府採取行動以使微軟不會「得到網際網路的控制權」。聲稱鎮壓微軟可「確保資訊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易達性和可負擔性」。Netscape的Jim Clark就微軟的Web瀏覽器,網際網路探測器發出了同樣的警告。「如果微軟擁有瀏覽器和作業系統,將沒有Yahoo、沒有Infoseek、沒有Excite,而只有比爾站在門口指出他要去的地方」。微軟將會是唯一的「入口」Sun的Scott McNealy發愁道:「微軟不把你放在每一台電腦打開螢幕上的購物中心你怎麼去競爭?」俄亥俄州律師Betty Montgomery警告如果微軟不停止,它將會把資訊高速公路變為「收費公路」競爭電子市場國會警告微軟會奪取線上服務客戶產品如保險、銀行、房地產和地方娛樂。一年後,一個叫ProComp的倡議團(一個被創造來促進限制微軟,並由微軟對手所資助的團體)警告「微軟極可能成為數位市場的唯一通路」。

在windows98所創造之路徑(一種含「最愛的連結」很快就失敗的版本)初問世的時候亦有類似的警告發出。直到2000年四月AOL宣佈選擇Netscape為AOL瀏覽器後,司法部警告微軟會「增加其網際網路探測器的所有權功能以加強其對網際網路上數百萬客戶匝道的控制權」。

政府沒有廢除MSN,也沒有壓制通路,更沒有宣佈捆綁為非法。當反托拉斯案例的壓力可能強迫微軟停止執行與其生意夥伴的合同條款,並使公司領導人無心製造新的好的產品的時候,就微軟貌似巨大的市場能量看來,那些挫折完全是不足為道的。自從DOJ提出訴訟以來,微軟的可怕的力量數年來卻一直在增長。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Windows 95和完整的MSN圖示問世,MSN繼續變成微軟歷史上最昂貴的失敗。網路內容是微弱的,介面是可怕的。安裝程式冗長易錯。同時,AOL在其介面方面精益求精,並通過免費簽入磁片及付費予電腦製造商使其在Windows 桌面螢幕上放入AOL圖示以不斷佔領市場及自我行銷。

微軟網路不再以線上服務型態存在。它已被與Yahoo或Excite入口相同的自由網路入口代替。微軟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現在為5百萬客戶服務。AOL則有三千五百萬客戶。

微軟的小題大作表明不需以反托拉斯行動保持競爭性,即使MSN在每一個Windows 95電腦的桌面。NSN是次級產品,所以它失敗了。同樣的事件證明技術力量的變化將消除初始的壟斷。網際網路的發展使線上服務不再像以前那麼重要了。

儘管NSN失敗了,但卻允許微軟競爭於為客戶製造大量利益的線上服務市場。當MSN被推出的時候,AOL一月使用20小時收費為54.20美元。MSN同樣的時間量收費為19.95美元。部分由於MSN所產生的競爭,AOL最終把價格調到19.95美元和24.95美元之間的無限量使用,大多數其他線上服務和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紛紛效法。降價和提高使用量的同樣故事實際上在每一個預測將因微軟進入而減少競爭和傷害消費者的每一個地區都一再重複上演。

快速的開始後,微軟賣掉了其極為吹捧的作為地方娛樂導向的人行道網站。其房地產網站HomeAdvisor.com、trails Homestore.com正如許多其他被強化的電子商務網站般,重新裝配其經營策略。微軟Expedia旅行網站附加到另一間公司之下,現在屬於美國網路而不屬於微軟。微軟的汽車網路站點做得非常好,但很難在其市場形成阻塞。

但是微軟既不支配甚至也不試圖與各種線上商業競爭的事實並沒有使Chicken Littles停止微軟將推出新XP操作系統的警告:「預計於十月中旬後推出-將接管數位商業市場」。

為什麼不壟斷?
一個簡單的結論是微軟擁有Windows網際網路探測器不足以使之控制線上商業市場。微軟與傳統的實體公司及各大網站、擁有數百萬用戶的其他入口及線上服務、及專業的電子商務公司競爭。既使微軟提供了大多數網路瀏覽的初始點,網路的其他部分也只是按滑鼠一下即可到達。

更根本的是,網路瀏覽器可以被用來控制網際網路內容的思想在一開始就是很難被採信的。人們也許會相信SONY如果在美國賣掉40%或甚至95%新電視裝置即可以控制電視節目。如一台電視,一個瀏覽器只是收取內容的工具。會被影響進入瀏覽其內容的電視或流覽器即為次級品。它不會有可行的經濟前景也極不可能變成市場領袖。

1997年,微軟執行長Nathan Myhrvold說公司想得到一個透過微軟軟體的每一項網際網路交易的抽成(一種賭注分額)。但這是不切實際的。網際網路的抽成只有在理論上可行,在真實世界是不可行的。史丹佛經濟學家Robert Hall做出了如果微軟做出這個嘗試會導致什麼結果的如下假想:「Yahoo會與便宜的小電腦製造商及國內網際網路提供商聯盟,生產以Yahoo為商標的入口系統默認值,同時提供如Netscape或Opera的公開標準瀏覽器以進入整個網際網路。硬體如手提電話或電纜盒會變成便宜到可以丟棄,則所有的利潤將來自於廣告,月租費和交易費」。

比爾蓋茲希望他的公司至少可以賺銀行使用其軟體做線上銀行的錢。還是失敗了,由於銀行拋棄微軟網路軟體,卻使之反而透過全球資訊網提供銀行服務。

那麼網路伺服器呢----電腦用於提供網站瀏覽者網際網路內容的工具?一個公司可以調節流覽器以進入伺服器市場控制的巨大市場佔有率嗎?如果可能,一個企業曾試圖做過同樣的事。這個公司就是在早期控制網路的Netscape。但是Netscape只提供給開展者可憐的支援而且產品價格相當高---這樣就為微軟及其它競爭者創造了機會。今天統領網路伺服器軟體的是Apache,一個以Unix為基礎的免費程式,它占63%的伺服器,微軟IIS居第二,占20%,Netscape企業占7%。

即使微軟取得伺服器作業系統市場的高份額,它很可能因為進入屏障太低而沒有什麼市場力量。伺服器軟體包括作業系統支援有限的功能。軟體僅提供簡明的用戶介面,即所有作業系統之多數複雜性來源。

如果微軟是世上僅有的流覽器公司又將是什麼情形呢?它會推出微軟功能的流覽器,通過使IE與每一個其他公司網路伺服器不相容而迫使除微軟以外的所有人購買微軟伺服器軟體嗎?司法部2000年春天作出這樣的斷言,儘管法院從未聽到有關證據。根據這個斷言,網際網路探測器包括Kereborios所有的擴展(一個防止所有駭客進入網站的安全程式)與微軟網路伺服器配合的最好。這樣一個策略最實際的障礙是網際網路探測器的用戶被沒有跟上微軟程式的網站切除。這至少可以說成是一個主要的競爭弱點。網際網路探測器的老舊版本和市場上現存的其他瀏覽器版本仍會取得進入那些網站。不需要採用微軟伺服器軟體就能到達網站的新的瀏覽器既成市場會出現。主要的網站特別是入口會讓路於這樣的流覽器以確保其網站之易達性。AOL及Netscape的擁有者會處於一個極好的位置,如果微軟改變內網探測器使之與AOL和其他網站不相容。儘管微軟提供瀏覽器和服務軟體的重要作用,它在瀏覽器市場的佔有率決不可能強大到使之從其伺服器那邊獲取重大利益。個人用戶在反對微軟事件上無法扮演重要的角色。幾個主要的網站-股票市場上價值數百億的幾個-可以靠自己做這件事。

無知的精英
因為網際網路仍在迅速發展,記者和政治家很容易就成為被製造的恐慌下之犧牲品。很難對較熟悉的產品如汽車發起這樣的戰鬥。今天沒有人相信如果General Motors當時開放其自有之生產線,GM會掌管整個美國運輸。但在網際網路上,那些無法從TCP堆裡的dongle區分出雄性端的人常常都是那些易受愚蠢主張所騙的人。

僅一個公司是個壟斷者的斷言就使許多微軟競爭者從那些更應該瞭解的記者和決策家那搭乘了一次免費便車。例如Jim Barksdale後來的Netscape的總裁於1998年向國會說道:「我注意到這樣一個事實:蓋茲先生在回答是否為一壟斷公司時談到其產品的生命是如何的短暫,我們大家都明白。但那並不能否定其是否為一壟斷公司。即使從現在開始它離開六個月,今天它仍然是個壟斷公司」。Barksdale的偽善主張是令人驚異的---因為Netscape的瀏覽器的市場佔有率遠比微軟網路瀏覽器或作業系統的市場佔有率高得多。

散佈謠言的人顯然並沒有受到信譽上的任何損失。警告因為微軟網路,現在我們所有的人可能都在使用「比爾美元」的作家Steven Levy依然和他的週報讀者分享他的專門知識。2000年六月,他寫了一個封面故事建議比爾蓋茲向政府的大多數要求讓步。同樣地,Sun的主席也為法官Thomas Penfield Jackson下令解散微軟的命令作為「保護網際網路技術免於成為任何一個公司的個人席位的工具」而喝彩。

仔細看看反托拉斯最引人注目的焦點---標準油,Alcoa,或甚至AT&T案例---揭示了一個獨裁模式,默視消費者和司法部的政治干涉。微軟案相當簡短的歷史暴露了同樣的不公正及一連串微軟批評家所支持的令人瞠目的誇大其詞和謊言。今天微軟的網路,通路和人行道在哪裡?所有這些都消失了變成無關的或因競爭而徹底改變的技術。網際網路仍然是免費的和分散的,永久的原因為:微軟不能透過控制網際網路的通行及內容優勢來「影響駕馭」少數市場。否則即可利用此優勢來促銷新聞雜誌或造成國會議員恐慌-但這是很難實現的。


柯大為(david@i2i.org)中心學會數字經濟中心主任
約瑟夫博斯特((jbast@heartland.org))中心學會會長。
這篇文章摘自『微軟後的反托拉斯:數位時代的反托拉斯的退化』
版權©2001所有者:中心學院和柯大為

English version of this article: Antitrust's Greatest Hits. The foolish precedents behind the Microsoft case. Reason. Nov. 2001. With Joseph B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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